2015宁夏音乐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统考考试科目 |
来源: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4-11-20 12:53:17 |
考试科目 (1)音乐学类:满分100分 ①基本乐科:视唱(面试,分值为满分的10%)、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(笔试,分值为满分的10%)两项均考。 ②主考科目:声乐或器乐,只需任选一项。考试形式为面试,主考科目分值为满分的50%。 声乐主考时,自选独唱歌曲1首,时间不超过5分钟,考生自备乐谱,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(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); 器乐主考时,独奏自选乐曲一首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 ③副考科目:声乐、器乐或舞蹈(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),考试形式为面试,副考科目分值为满分的30%。 声乐副考时,自选独唱歌曲1首,时间不超过5分钟,考生自备乐谱,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(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); 器乐副考时,独奏自选乐曲一首,时间不超过5分钟; 舞蹈副考时,自选舞蹈作品片段,时间不超过3分钟。 (2)舞蹈学类: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(占40%),舞蹈作品表演(占40%)(时间不超过3分钟),舞蹈即兴表演(占20%),考试形式为面试。 (3)美术与设计学类:满分300分 素描(100分)、速写(100分)、色彩(100分)三门。考试时间为素描150分钟、速写30分钟、色彩150分钟。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;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。试卷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(由考场统一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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